
有20多年的司法实践经验。对刑法、刑诉法、民法、民诉法等法律有一定的研究。根据自己的司法实践,撰写了一些法律研究文章。1989年《人民检察》杂志第2期发表了《检察机关不宜直接执行逮捕人犯》;1996年《农村新技术》刊登《民间借贷应注意的问题》;1997年《内蒙古检察》第3期《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研究》;2004年《内蒙古检察》第2期《超期羁押问题存在的原因及其对策》等30篇文章被省级以上刊物采用。《试论法律监督的难点及对策》等10多篇论文被中共包头市委政法委等单位评委优秀论文。
法学研究、新闻报道
杨印涛,男,1960年8月出生,汉族,大学文化,河北清河人,中共党员。1984年毕业于解放军工程兵学院。在部队期间先后任战士、排长、副连长、修理所长、参谋等职。1987年转业后,先后任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、民事行政检察科长、监所检察科长、正科级检察员、四级高级检察官等职。自1988年开始撰写理论研究文章和新闻稿件,有50多篇论文被中央、省级理论刊物上采用或者被评为优秀论文;有600余篇新闻稿件被中央、省、市级新闻媒体采用,多次被评为优秀通讯员。
法学